为了守旧企业的商业秘密,公司在跟职员签订保密协议的时候会说到竞业限制条约。但,为了保障职员的利益或者就是为了让他守旧秘密,一般公司会给肯定的补偿金。
实质中,如果公司想要保障职员可以遵守竞业限制条约,一般是要说好补偿金。但,即便互相没约定补偿金,那样你跟你公司签的竞业限制条约也并不是当然无效,具体地,就得区别实质情形来看:
1、假如在你们的协议中没约定补偿金,但你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向你支付了补偿金,你也同意的,那就能作为你们双方达成了补充协议并实质履行,那样所谓的竞业限制条约就合法有效了。
2、假如你们双方既没约定,你公司也没在你辞职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你们双方没约定补偿金,你可以需要跟你公司达成补充协议,那样,竞业限制条约就有效;
(2)假如你们双方不可以协商一致,你公司也不履行补偿义务,就会作为双方解除去该协议,那样,相应的竞业限制条约无效;
(3)实质中,你已经根据协议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你公司仍要你支付已经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金,具体的支付标准由双方协商或者是经过司法机关确定,这样的情况下的竞业限制条约有效。
另外,假如你们的竞业限制条约是有效的,但不确定补偿金标准的话,实质中得根据下面的规定来:
1、你公司跟你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规范、支付形式有约定的,就根据约定。假如由于你公司缘由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你需要下仍不支付的,你就能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对于竞业限制协议中没对经济补偿金的规范、支付形式等作约定的,你可以需要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假如由于这个发生争议的,那样你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置程序解决。你公司需要你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那样下面就会按劳动争议处置机构确认的规范及你们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你就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假如你公司舍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需要的,就要按劳动争议处置机构确认的规范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不过,假如你跟你公司签了竞业限制条约的,最好就说好补偿金,不然将来产生争议会比较麻烦。当然,如果你们因此去找劳动争议处置机构的,涉及的补偿金较多的,建议可以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