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判给女方的但女方跑了如何解决
若子女经断定归属女方,然而女方未能履行其扶养义务并离家远行,男方则可根据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向上诉法院申请推行强制实行程序。假如女方一直音信全无,男方还能请求法庭依据法律规定宣告女方为失踪者,以此来解决子女的保养维护事宜。如果是女方故意逃避对子女的养育责任,男便捷可搜集有关证据,比如离婚判决书与女方离家出走的证明等,随后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或采取其他法律方法以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在实践过程中,男方可能需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为高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子女的利益。若女方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比如涉嫌丢弃罪,男方亦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女方的刑事责任。总而言之,男方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妥善解决此类问题,而非仅仅选择“逃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实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实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实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实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实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觉得应当终结实行的其他情形。
2、孩子判给女方男方给抚养费吗
依据既定法规,在孩子被判归妈妈抚养的状况下,爸爸理应承担相应的抚养成本。
配偶双方在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抚育、教育与保护方面拥有同等的权利,同时也应该一同负担起抚养、教育及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责任。
假如爸爸妈妈未能尽到上述的抚养职责,那样未成年子女或没办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便有权向其爸爸妈妈提出抚养成本的索求。《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爸爸妈妈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一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爸爸妈妈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可以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需要爸爸妈妈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少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爸爸妈妈,有需要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孩子判给女方不让看如何解决
女方阻止男方接触子女的行为,无疑是对现行法律准则的紧急违背。根据国内的有关法律法规,爸爸妈妈双亲都应依法享有探视各自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对于如此的情况,男方可以采取如下手段以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第一,他可以尝试与女方进行能动性的协商谈判,需要他们严格遵循有关法律规定,并给予男方适当的探视机会;第二,若经过多次协商仍没办法达成协议,男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强制实行其探视权。在此过程中,男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拥有探视权,同时还需证明女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法律规定的违反。法院将依据实质状况做出公正裁决,需要女方积极配合男方达成对子女的探视。值得强调的是,探视权的行使需要符合有益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而男方在行使探视权的过程中亦须尊重女方的个人意愿与孩子的真实体验。
若子女判归女方但女方未履行扶养义务且失踪,男方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申请强制实行。若女方故意逃避责任,男方可搜集证据,如离婚判决书、失踪证明等,向法院诉讼变更抚养权或采取法律方法保护子女权益。需时,可请律师帮助,若女方涉嫌犯罪,男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